恒峰g22

信息公开 当前地位:首页 > 信息公开 > 恒峰g22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布告
恒峰g22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布告

 

恒峰g22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布告

(招标编号:GJZB-2019114

1. 招标前提

恒峰g22空气净化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恒峰g22,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前提,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领域

2.1招标内容:

采购一批回风口式空气净化器和落地式空气净化器,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期:

合同签定后15日内实现供货装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前提: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为设备出产商或产品代理商或产品经销商,如投标报答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出具出产厂家针对本项主张唯一授权书(统一品牌只接受一名投标人);

(3) 单元掌管报答统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分歧单元,不得同时参与本项主张投标;

(4)投标人在评标工作实现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誉中国”网站或各级信誉信息共享平台查问纪录为准);

(5) 不接受结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功夫:2019 9 29 日至2019 10 10日(法定节假日之表),逐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北京功夫,下同),地址: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1102(地址:克拉玛依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报名时携带以下有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交易牌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品牌授权投标人关于本项主张唯一授权书。

注:1授权委托书中应表明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元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系。

   2、投标人凡使用新版交易牌照的,能够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澈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掌管,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功夫(投标截止功夫,下同)为2019 10 21 14 30 分,地址为河北恒峰g22集团会议室(河北省克拉玛依市桥西区槐安东路90号恒峰g22大厦16层)。

5.2逾期投递的、未投递指定地址的或者不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颁布布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布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颁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恒峰g22

  址:河北省克拉玛依市桥西区槐安东路90号恒峰g22大厦16-17

联系人:刘勇

  话:0311-67692811

招标代理单元: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址:克拉玛依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

联系人:张诏  

  话:0311-80952377 18603299299

 

 

2019929

上一篇:招标布告 下一篇:河北恒峰g22恒联农牧有限公司物联网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网站地图】